法治与人治,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治国理念和治国方式。两者的治国功效,显然也大相径庭。古往今来,掌权执政者致力于实践探索,志士学者们苦苦地争相求证,但终难跳出徘徊不前的怪圈,而没有取得根本性突破。要么是赤裸裸的人治,要么是短暂的法治,亦或是受人治制约下的法治。然而,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的文明进化,依法治国的理念和实践终将会走出怪圈,给出定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标志着我们治国理念和治国方式的重大转变,意味着国家治理模式将出现深刻变革,过往的依法治国实践中参杂政治元素的时代将与我们告别,国民将迎来一个全新的法治社会和法治环境。
有人可能会说,全新的法治社会也好,全面的依法治国也罢,这都是当权者考虑的大事,与我们普通百姓有何干系?但我以为干系重大,而且是息息相关。
众所周知,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在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随之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大部署,紧接着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这一系列战略安排不仅彰显出党中央对事业全局谋划上高屋建瓴的韬略,而且凸显了党中央进行重大决策时超乎常规的智慧。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战略目标,也是强国富民的硬性指标,显然更是我们每个老百姓所期待的幸福指标。但要实现这一目标,不仅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激发创新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更要通过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改革深化,巩固改革成果。前者为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源动力和扩张力,后者则为战略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障力和支撑力。二者可谓是上下贯通,一脉相承。其地位和功能作用,被政界和学术界称之为“鸟之两翼,车之双轮”。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当今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已进入深水区,需要有求真务实,攻坚克难的勇气和方略。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刚刚起步,各项工作牵头万绪。因此,不仅需要当政者具备除旧布新的胆略和趋利避害的智慧,同时也需要人民群众具备较强的法治意识和良好的守法行为,并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全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否则,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就成为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依法治国就难以“全面”,更难以“推进”。所以,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不仅需要当政者把住方向和基调,抓住重点和关键,掌握节奏和频率,更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自觉维护。从这个意义上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我们普通百姓息息相关,干系重大。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场深刻变革,有挑战,更是机遇。只要我们举国上下,万众一心,响应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并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姿态恪尽职守,充当好真正全面依法治国的推进者的角色,那么我们老百姓翘首以盼的良好法治环境及法治社会,将会离我们不远。
(作者:倪月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