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市政府下达建设体育雕塑工作任务,龙江体育馆受领任务后,主动联系青奥组委文化教育部活动推广处郭双庆处长协调体育雕塑事宜。2013年11月29日上午,郭双庆处长和中国雕塑院的专家一行来龙江体育馆考察体育雕塑建设工作,龙江馆周文洪经理陪同。首先就雕塑摆放地点进行实地考察,结合龙江体育馆建筑主体及正大门位置提出方案,随后商讨雕塑建设具体工作。
会上,龙江体育馆周文洪经理从建筑专业的角度指出,雕塑建设的地点选择要根据雕塑落地点及雕塑整体重量而定,工作开展前需要结构工程师现场勘查,以便保证雕塑美观的同时也很安全,此外,需要设计院专家尽快拿出至少两套实施方案,方案中要包括雕塑的主题、选择点、完成步骤、完成时间、雕塑的材质、大小等。同时提出体育雕塑建设必须符合相关工程建设程序,符合招投标、监理、审计等方面的工作要求。郭处长赞同周经理提出的意见,她表示会后会积极协调中国雕塑院落实龙江馆雕塑工作,中国雕塑院也表示联系结构工程师、设计院专家等多方,尽快给出方案。
2013年12月13日,中国雕塑院初步设计完成,雕塑宽4米高3米,材质为锻造紫铜。效果图经龙江馆办公会确认后组织制定预算和方案。
2014年1月10日,中国雕塑院经测算,拟定龙江体育馆雕塑初步预算为130万元,不含底座钢结构等。龙江体育馆根据中国雕塑院的报价和现场情况,估算费用应包括招标费用、监理服务费、审计服务费等,总计约为160万元。(最终造价以政府采购公开招标价为准)
2014年2月11日,市体育局下文该项建设任务由龙江馆负责,费用龙江馆列支。
龙江馆2014年2月11日去市政府服务中心抽取招标代理机构,因出资方为龙江体育馆,不属财政资金,市政府服务中心不同意进入系统办理。
市政府关于《南京市城市体育雕塑建设推进实施意见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体育雕塑必须按南京市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通过公开招标实施。即与市采购中心、市雕塑办协调。
2月25日向市财政局书面申请进入政府采购系统进行招标。
2月26日下午,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郑国强科长电话回复:经研究认为你单位体育雕塑建设项目,属政府分散采购,由你单位自主选择有政府采购资质的代理单位在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招标采购,需与代理单位签订合同。
2月28日,与具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质的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签订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并着手起草招标文件。
3月3日,招标文件修订;联系雕塑办王敏副处长了解雕塑知识产权,了解到《博》雕塑为入围作品,落到知识产权还原作者协调;与《博》雕塑原作者方昕联系,就相关知识产权和小样定稿进行电话联系,初步达成意向,细节以合同为准。
3月4日,与中国雕塑院傅礼城主任联系,就雕塑监理初步达成意向。
3月5日,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布招标公告,3月25日开标。
3月5—7日,与《博》雕塑原作者方昕多次协调制作雕塑小样事宜。
3月10日,与方昕老师的协议经过双方多次沟通达成一致。
3月11日,合同文本寄至陕西省西安市方昕老师,合同价123600元(含版权费、小样制作费)。
3月13日,雕塑作者方昕老师已安排小样制作。
3月18日,共有10家单位在代理采购单位报名。
3月20日,代理采购单位安排评标专家抽选事宜。
3月25日下午14:00,雕塑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开标,经评选江苏正大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9.66万元人民币。
3月26日,招标结果在南京市政府采购网公示7个工作日。
3月31日,雕塑小样3D打印完成,正在进行修整。
4月8日,雕塑小样完成,由西安邮寄发往南京。
4月8日,办理中标手续,中标单位取得中标通知书,与中标单位江苏正大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商议合同事宜。
4月10日,与中标中标单位江苏正大环境艺术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合同,下午雕塑小样邮寄到龙江体育馆,并由施工单位带走进行泥塑放大。
下一步工作计划:
1、5月初完成泥塑,并请中国雕塑院审核确认;
2、6月初完成雕塑底座钢结构和雕塑锻造;
3、6月中旬完成雕塑安装;
4、7月初组织验收。

宽:4米 高:3米 材质:锻造紫铜
(作者:周文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