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近日下发了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的证书和奖牌,经过复查考核,龙江馆再次获得省级文明单位这一荣誉称号。
我馆自2013年获得2010-2012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及南京市文明单位称号以来,认真按照省、市级文明单位的标准,在省市文明委的指导和市体育局的领导下,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认真落实文明单位各项细则和我单位创建规划,积极以文明单位要求指导各项工作开展。近三年来,我馆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三严三实”专项教育活动,在创建和保持省、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方面做出了可喜的成绩:2013年和2014年作为示范场馆成功举办亚青会和青奥会赛事; 2015年被国家人社部、国家体育总局、解放军总政治部、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联合表彰为部省级先进集体;2014年、2015年被南京市体育局分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支部”;2016年被命名为“南京市城市治理标准化示范单位”。
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的获得,充分肯定了我馆在此期间的努力和工作成果,也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龙江馆将以此为契机,继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提高服务水平,再接再厉,更好的将工作成果落到实处,发扬光大。

(马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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